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中小学生电影夏令营活动的通知
发布 : 2013-03-26 09:45:47 来源 : 陕教基一办[2011]24号
各市(区)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的通知》(陕教德〔2009〕5号)精神,进一步活跃中小学生文化生活,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推进素质教育。省教育厅决定,从今年起,每年举办一次全省中小学生电影夏令营活动,现将2011年夏令营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要求
夏令营活动是中小学影视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在于让中小学生在接受影视教育的同时走出校门,去感受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追忆革命先烈的爱国情怀、体验现代电影的艺术魅力,帮助学生形成乐观、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
二、活动主题
本次夏令营活动的主题为“爱祖国·爱生活 ·爱电影”。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11年8月1日-2011年8月7日
(二)参加人员
优秀大队辅导员和优秀学生代表(报名表见附件)。
四、活动承办
本次夏令营活动由陕西励志校园数字院线有限责任公司承办。
五、有关要求
请各市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本次活动安全、顺利开展。
联系人:刘欣 陕西励志校园数字院线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29-85212665、15829901239
传 真:029-85212665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
2011年中小学生电影夏令营活动报名表
市(区)营员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学校 班主任电话 监护人电话
领队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所属单位
1.领队:由各市(区)推荐一名优秀大堆辅导员或有组织能力、文艺特长的优秀德育老师参加(每市(区)1人,共10人)。
2.营员:由各市(区)图鉴本地影视教育工作开展先进县(区)的县、市、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或文艺骨干参加(注:小学四年级以上)。
3.各市(区)营员名额分配:西安4名,咸阳3名,渭南3名,汉中3名,榆林3名,延安3名,安康3名,商洛3名,铜川2名,杨陵区2名(共计32人)。
4.各市(区)领队请携带身份证,营员请携带户口本。
5.各市(区)报名表务必于2011年7月20日前上报。
6.联系人:刘欣 15829901239 电话:029-85212665 传真:029-85212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