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面向全省中小学生征集微电影、影评文章的通知
发布 : 2015-08-24 10:55:07 来源 : 励志院线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基教一司《关于面向中小学生征集微电影、影评文章的函》(教基一司函〔2015〕62号)安排,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电影对中小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素质教育的推动作用,省教育厅决定,面向全省中小学生征集优秀微电影、影评文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微电影
(一) 微电影要以“身边的真善美”为主题,反映青少年关注的凡人善举、日常生活、最美人物、社会热点等,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积极向上,传播正能量。
(二)微电影要多一些生动活泼的故事,少一些刻板单调的议论。要有情节、有细节、有剧情,用小故事体现大道理,从小视角彰显大主题。情节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在生活中原形基础上通过艺术加工的。原则上要有指导教师,主要以中小学生自编、自导、自演、自拍为主,其中主要演员应在5人以内。
(三)作品类型主要包括故事片、纪录片和动画片,作品时间长度3—10分钟。
(四)作品最好用普通话(方言需加中文字幕),语言要口语化、生活化,通俗易懂。
(五)作品以DV拍摄为主 (手机拍摄需800万像素以上),后期合成文件画面分辨率不低于720*576,视频文件(如mpg、mp4、wmv、mov、avi、rmvb)要以数据形式刻录至DVD光盘提交。
(六)作品正片前10秒黑场处加作品标签,包括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年龄、学校、年级及联系方式等。
二、优秀影评文章
(一)文章要对反映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以及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优秀影视作品进行评述,传承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激励学生勿忘历史,发愤图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文章字数:小学生800字以内,中学生800-1500字。
(三)前期各市区按照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组织开展陕西省第三届中小学生爱国主义影视教育影评活动的通知》(陕教基一〔2015〕3号)上报作品,以及全省第一、二届影评活动获奖作品将直接纳入参评范围。
三、组织要求
(一) 各市(区)教育局、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征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教师要加强指导。组织活动过程中要加强对作品的审核。如有抄袭行为,将对作品作者、推荐学校及相关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负相关责任。
(二) 作者享有自己作品的署名权。电影节活动主办单位对全部征集作品享有收藏、发表、出版、宣传等处置权,包括网络传播权、网络出版权等。所有投稿作品概不退还。
(三) 各市区教育局在9月12日前,以市为单位将推荐的优秀微电影(光盘)3-5部,纸质版优秀影评文章15-30篇,以及作品汇总表用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报送陕西励志校园数字院线,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izhiyuanxian2010@163.com邮箱。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遴选,择优推荐5部微电影,50篇优秀影评文章至教育部参加全国联评,同时将组织省级评选表彰。
联系人:罗云中、方 静
电 话:029—68778932 13571855368 15809272823
邮政编码:710061
邮寄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政通路曲江SOHO小区A座二单元1202 陕西励志校园数字院线
附件: 陕西省中小学生微电影、影评文章登记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