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镇安县部署中小学微电影及影评创作征集活动
发布 : 2024-06-24 10:08:29 来源 :
根据中共商洛市委宣传部和商洛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中小学影视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镇安县中小学春季学期优秀电影展映活动已圆满完成,6月14日,镇安县教育和体育局部署全县中小学微电影及影评创作征集活动,活动安排如下:
一、微电影作品创作 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和假期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围绕弘扬和传承爱国主义精神、学生心理健康、科学教育等主题,用镜头讲述校园故事,关注社会热点,积极参与故事片、纪录片、动画片等形式的微电影创作活动,培养学生个性发展,展现自我价值。小学段学生主要参与表演,初中段由师生协同创作,高中段以学生自编、自导、自演、自拍为主,教师参与指导。 具体要求: 1、作品总时长3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 2、拍摄设备不限,后期合成文件画面分辨率不低于 1920x1080,视频文件以avi/mpg/mp4/rmvb/mov 等格式存储报送。 3、作品要求片名、片头、片尾、演职员表(学生须注明年龄)完整,对话须加中及英文字幕;正片前10 秒黑场处加参展作品标签,包括作品名称、报送学校、参展组别、导演、编剧、摄像、主演、指导教师(不超过两名)及联系电话等,学生须注明性别及年龄。 4、作品由学校或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为单位推荐报送。报送作品需提交作品文件夹,包含作品正片、剧本文本、剧照(3—5张)、拍摄花絮(不超过5分钟,和正片相同分辨率及格式)、作品登记表、微电影创作展映作品原创及授权声明加盖公章、参展作品报送汇总表加盖公章。 5、各校推荐要求:各校要认真研读中共商洛市委宣传部、商洛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中小学影视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在2024年9月5日前,按照既定的任务分配表,将作品以U盘方式报送县教师发展中心5楼学前教育室,同时上报推荐作品汇总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 二、影评作品征集 1、文体不限,字数600—3000字;标题须为两级标题,主题(写作主旨),副标题(观电影有感)。 2、每篇影评须有指导教师推荐评语。 3、平台上传提交影评时需按要求正确、详细填写作者、指导教师等作品信息。 4、作品须为原创,严禁剽窃、抄袭。 5、我县影评作品初评推荐时间为2024年7月8日至7月12日。 三、注意事项 1、注意时间节点。微电影作品县初评推荐时间是2024年9月6日至9月10日,影评作品县初评推荐时间是2024年7月8日至7月12日。 2、需学习借鉴陕西省中小学生历届优秀微电影的学校,可联系电教中心获取片源。 3、2024年微电影创作及影评征集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的评选将严格按照微电影作品及影评作品的数量和质量综合评定。 四、任务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