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丰富影视教育内容 共筑校园反诈防线
发布 : 2024-04-24 14:23:20 来源 : 榆林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充分发挥优秀影片的育人作用,助力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陕西省中小学影视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4月11日,榆林市教育局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2024年中小学影视教育活动。
一、活动内容
(一)优秀电影展映。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围绕贯彻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和美育浸润行动,通过送影入校,确保每个学生观看4-6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展现祖国壮美河山、传承历史文化遗产的优秀影片,充分挖掘红色影视资源的美育、德育价值,提升教育感染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优秀微电影展映。结合送影进校园活动,在全市各中小学展映10部历届全省获奖优秀微电影;利用陕西八套电视频道开设“追光少年”陕西中小学影视教育优秀微电影展映栏目,每周二19:00展映1部优秀微电影,每月开展一次微电影创作团队交流访谈;结合励志online、学习强国平台,将历届微电影按照“爱国主义教育”“文化美德传承”“心理健康教育”“科普探究教育”“综合素养培育”5个主题进行展映,为全市各中小学搭建学习互动交流平台。
(三)微电影创作。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和假期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用镜头讲述校园故事,关注社会热点,发展学生个性,展现自我价值。微电影围绕弘扬和传承爱国主义精神、学生心理健康、科学教育等主题,创作故事片、纪录片、动画片等。小学段学生主要参与表演,初中段由师生协同创作,高中段以学生自编、自导、自演、自拍为主,教师参与指导。
(四)影评征集。通过观看中宣部、教育部和陕西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电影局推荐影片及展现我党百年征程党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德育、美育教育的优秀电影展开辩证思考,用影评形式记录观影心得体会。
(五)反诈微视频。紧盯新型电信诈骗手法和涉及教育的易发案件,拍摄创作高质量反诈宣传微视频。视频内容主要体现“四个教育”:教育师生不轻信陌生网友、不点击不明链接、不听信转账汇款,坚决杜绝“校园贷”“杀猪盘”“刷单诈骗”“网络赌博”等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教育师生树立正确消费观,自觉抵制攀比消费、盲目消费等不良风气;教育师生加强个人信息管理,严防因出借手机卡、银行卡、身份证等遭遇转账取钱,为“洗钱”提供便利;教育师生遇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要及时报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做好举报监督工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把开展中小学影视教育系列活动作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各县市区电教馆(中心)要组织好将优秀影片送到校,合理安排春秋季影视教育放映时间,确保观影活动顺利进行。
(二)明晰主题,延伸内涵。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积极拓展延伸影视教育活动内涵,上下联动形成影视教育工作常态化、专题教育系列化、实践活动多样化,让中小学生在看电影、评电影、演电影、拍电影中收获体会与成长,巩固和深化影视教育成效,展示影视教育成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电教馆(中心)及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做好影视教育系列活动宣传,将爱国主义教育主线贯穿于影视教育全过程,用影视寓教于乐的形式调动和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参与性、创造性,激励青少年弘扬爱国精神,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
(四)夯实责任,确保安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在活动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筑牢安全底线,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严格实行影视教育安全工作局长、馆长、校长“三长负责制”,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分工明确、安全预案完备、技术防范齐全,确保影视教育系列活动工作安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