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各中小学开展秋季学期影视教育推荐影片放映活动
发布 : 2023-09-18 11:16:16 来源 :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优秀影片的引导激励作用,近日,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电影局关于开展陕西省中小学影视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西安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开展中小学影视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印发通知,在全区各中小学开展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影视教育推荐影片放映活动。通知内容如下:
一、推荐影片及简介详情
本次影视放映活动推荐优秀影片13部,各学校可根据内容简介选择要播放的影片,告知放映人员并向学生提前公示。
二、放映时间场次安排
按照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影视教育影片放映场次安排表开展放映,放映时间自2023年9月13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
三、工作要求
1.各校加强组织领导,将影视教育作为中小学德育、美育等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学科教学、中小学社会实践、中小学研学旅行紧密结合,创造性地推动工作落实;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影视教育相关活动,通过电影赏析、影评演讲、戏剧影视表演、微电影剧本创作,微电影制作等各类社团和综合实践活动,让中小学生在看电影、评电影、演电影、拍电影中收获体会与成长,巩固和深化影视教育成效,展示影视教育成果。
2.各校要严格按照放映时间安排,广泛组织学生参加观影活动,积极配合影视放映服务队做好影片放映与回执单填写等各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拒绝影片放映。如遇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或其它原因不能如期按要求放映,学校需提出书面申请,经碑林区中小学影视教育办批准后方能变更。
3.各校要成立影视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小组成员职责,建立健全影视教育安全制度和预案,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各学校影视教育工作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安排专人在放映前对校园内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放映场所要符合防火、安全用电等安全标准,做到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观看前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安排好带队老师,做好学生管理、放映秩序的维护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请各校于9月12日前将影视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以及影视教育安全预案发至邮箱。
4.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影视放映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在影视放映过程中因不履行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和个人,区教育局将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对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区教育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移交司法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5.各学校要将影视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区教育局影视办将加强对各学校影视教育工作情况(包括: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影视活动、制度建设、经费保障等)进行目标考核和效果评价,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公办学校年终责任考核、民办、自办校(园)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6.各学校政教主任或放映工作负责人、影视活动负责人加入“碑林区影视教育工作群”开展电影放映相关工作,以加强影视教育放映工作的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