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 中小学生每学期至少观看两部电影
发布 : 2015-11-10 11:37:10 来源 : 励志院线
2015年 9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以提升文化产业水平、促进电影产业健康发展。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5年10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全文公布,12月5日前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第三章第三十一条“国家倡导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每学期至少观看两次由国务院教育、电影主管部门共同推荐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电影。”
作为我国电影产业的第一部法,其立法程序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征程。这部法案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筹划,1984年,中国的电影法就有了第一稿。2004年初,原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进行《电影促进法》起草。2005年初,原电影局局长童刚表示,《电影促进法》的起草工作已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力争在2005年拿出立法草案,并争取列入国家立法计划。2007年,《电影促进法》的初稿拟定完成。正式的《电影产业促进法》征求意见稿于2011年12月15日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征求意见稿》中第三十五条明确指出,国务院教育、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应当将影视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计划,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每学期至少观看两次由其共同推荐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电影,所需经费从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2012年2月,国务院法制办表示,《电影产业促进法》成为国务院“年内力争完成33件立法项目”之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2015年 9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历经12年,《电影产业促进法》从国务院“条例”变成国家之“法”,在当下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让高速发展的中国电影产业“有法可依”,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陕西省中小学开展爱教片放映工作已五年,确立了“政府主导、教育牵头、部门合作、企业服务”的运行机制,看电影列入学生“必修课”。《电影产业促进法》的颁布,中小学生观看电影受到法律保护,学校影视教育工作的开展将有法可依,更加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
第三章 电影发行、放映
第三十一条 国家倡导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每学期至少观看两次由国务院教育、电影主管部门共同推荐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电影。
国家鼓励电影院以及从事电影流动放映活动的企业、个人采取票价优惠、建设不同条件的放映厅、设立社区放映点等多种措施,为未成年人、城镇低收入居民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等观看电影提供便利;电影院以及从事电影流动放映活动的企业、个人所在地人民政府可以对其发放奖励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