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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被教育部确定为 全国中小学影视教育实验区

发布 : 2015-11-05 11:53:33     来源 : 文/励志院线 方静

    2015年10月20日,教育部基教一司下发了《关于确定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相关实验单位的通知》(基教一司函[2015]84号),函告指出,经全国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经验交流暨德育工作会议代表推荐,综合考虑各地德育工作基地和地域分布,教育部确定了山西省晋中市等10个单位为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等10个地区为全国中小学研学旅行实验区,陕西省(教育厅)等10个地区为全国中小学影视教育实验区。并安排了实验时间、实验任务及要求。

    陕西省(教育厅)此次被列入全国十大中小学影视教育实验区,充分说明了陕西影视教育开展五年来取得的育人成果得到了教育部肯定,激励着陕西影视教育工作不断深入、可持续化发展。

    具体文件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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